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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部门:对2022年贷款学生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予以免除

时间:2025-07-05 19:36:21 来源:网络整理 编辑:探索

核心提示

财政部 教育部 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)、教育厅局、教委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、教育局,中国人民银行上

财政部 教育部 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部门通知

各省、自治区、对年贷款贷款直辖市、学生计划单列市财政厅(局)、助学教育厅(局、利息教委),予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、部门教育局,对年贷款贷款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、学生各分行、助学营业管理部、利息省会(首府)城市中心支行、予免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,部门各银保监局,对年贷款贷款中央部门所属各高等学校,学生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: 

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缓解就业压力,支持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,经国务院同意,现就做好2022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通知如下: 

一、对2022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2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予以免除,参照国家助学贷款贴息政策,免除的利息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别承担。 

二、对2022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2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,经贷款学生自主申请,可延期1年偿还,延期贷款不计罚息和复利,风险分类暂不下调。 

三、国家助学贷款承办银行应按照调整后的贷款安排报送征信信息,已经报送的应当予以调整。贷款学生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,经贷款承办银行认定,相关逾期贷款可不作逾期记录报送,已经报送的应当予以调整。 

本通知未规定事项,按照现行有关政策执行。 

财政部

教育部

人民银行

银保监会

2022年5月26日